售后服务
产品保修及退换规定
1、保修卡为产品保证及服务的证明。
2、产品服务从购买之日起计算。
3、产品在使用之前,应敬请用户详细阅读《使用说明书》。
4、产品一年内(个别产品根据各自企业情况制定)免费保修(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损坏除外),终身维护(即保修期满,收取适当的费用予以维修服务)。
5、全国联保,大件产品(落地钟、不便携带的座挂钟)、具备“五证(合格证、保修卡、使用说明、身份标识、设计理念)”的产品,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上门,解决用户问题。
6、售后服务实行回访。具备“五证”的产品实行年保养。
7、产品经过我公司指定维修点的专业技术人员修理两次后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、同规格产品;在符合调换条件而无同型号、同规格产品的情况下,可补差价更换其他规格型号的产品。
属下列情形之一者,收费修理:
1、因消费者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伤;
2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被涂改的;
3、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;
4、超过保修期的;
5、降价销售进行处理的产品。
保修卡请妥善保管,维修服务时,敬请用户出示保修卡。